1.积极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围绕中心建言献策,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工作中作出贡献。
2.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方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参加统战系统的重要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组织学校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出调研考察活动。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省、市相关的会议和学习培训。对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校统战工作范围内的重点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必要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活动,应给予财力、物力方面的支持。
3.积极做好党外代表人物的培养和举荐工作。为党外代表人物的政治安排创造条件和提供更多的渠道,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上级组织举荐人选,建立一支地位高、有影响、作用大、代表面宽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